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及期程

一、依據本部第11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3次委員大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115年受理時間及說明如下:

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5年3月16日(星期一);

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115年9月15日(星期二),以送達本部時間計算。

三、本部性別平等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修訂後之提案單請參考附加檔案,請依新版提案單格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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