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窗口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 位置:行政大樓A108辦公室
  • 電話:(02) 2621-5656 轉3056
  •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諮詢與申請調查信箱: help885@mail.tku.edu.tw

諮商輔導組

  • 位置: 商管大樓B408室
  • 電話:(02) 2621-5656 轉2221、2491
  •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詢與申請調查專線:(02) 2623-2424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認識性別平等教育

性別平等教育

是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而尊重性別差異,包含教導學生認識及尊重,是性別平等教育的核心內涵。且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的精神,「性別平等教育應充分融入所有課程之中,且為因應個人之需求與時代的變遷,特別明列情感教育、性教育及同志教育等課程內涵,強調其時代性與重要性,期望透過上開課程的分享與探討,有助於提昇學生之性平意識。」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以達到尊重多元性別文化,營造校園友善環境的目標。


性別平等教育示意圖

《性別平等教育法》

公布於2004年6月23日,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於2018年12月28日,總則中說明此法目的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此法對於學習環境與資源、課程、教材與教學、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之防治、申請調查及救濟、罰則等,皆有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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